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 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至少每月底前提交上月份稽核報告及缺失追蹤報告;另,每次召開董事會就本公司年度稽核計畫執行狀況及內控缺失追蹤改善情形提出報告。
- 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摘要:
交付日期 | 報告內容 |
2023/1/18 | 2022/12月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提交獨立查閱。 |
2023/2/23 | 2023/01月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提交獨立查閱。 |
2023/3/20 | 2023/02月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提交獨立查閱。 |
2023/4/20 | 2023/03月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提交獨立查閱。 |
2023/5/4 | 2023/04月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提交獨立查閱。 |
2023/6/15 | 2023/05月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提交獨立查閱。 |
2023/7/19 | 2023/06月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提交獨立查閱。 |
2023/8/16 | 2023/07月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提交獨立查閱。 |
2023/9/14 | 2023/08月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提交獨立查閱。 |
2023/10/17 | 2023/09月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提交獨立查閱。 |
2023/11/22 | 2023/10月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提交獨立查閱。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政策
(一)每年至少一次召開會計師與稽核主管單獨會議,討論已完成之內部稽核主管與會計師外部查核意見,以及根據該年度查核缺失進行溝通,溝通意見做成紀錄提董事會報告。
(二)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
- 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 稽核人員年度專業訓練規劃;
- 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稽查業務執行情形。
(三)會計師每年至少參加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查核結果。
(四)其他:發生重大異常事項,或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可以不定期隨時召開會議溝通。
112 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與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日期 | 出席人員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112/3/13 |
林祖嘉獨立董事 吳至知獨立董事 佟韻玲獨立董事 陳國帥會計師 黃郁修稽核主管 |
報告111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近期法令更新說明及公司治理評鑑內容溝通建議強化查核之內容。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112/11/7 |
林祖嘉獨立董事 吳至知獨立董事 佟韻玲獨立董事 陳國帥會計師 黃郁修稽核主管 |
報告112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近期法令更新說明及公司治理評鑑內容溝通建議強化查核之內容。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會計師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s)」外,並依註 1 之標準與5大構面與 13 項 AQI 指標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以及參考 AQI 指標資訊,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查核經驗與受訓時數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提高審計品質。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業經 112 年3月13日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提報 112 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註 1: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標準
評估項目 | 評估結果 | 是否符合獨立性 |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 否 | 是 |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有融資或保證行為 | 否 | 是 |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密切之商業關係及潛在僱傭關係 | 否 | 是 |
會計師及其審計小組成員目前或最近二年是否有在本公司擔任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 否 | 是 |
會計師是否有對本公司提供可能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非審計服務項目 | 否 | 是 |
會計師是否有仲介本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或其他證券 | 否 | 是 |
會計師是否有擔任本公司之辯護人或代表本公司協調與其他第三人間發生的衝突 | 否 | 是 |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有親屬關係 | 否 | 是 |